繼承期限管理儀表板
分別輸入各程序真正的起算資料;未確認的日期維持「待輸入」,不以死亡日代替。
新增案件
使用步驟
- 新增案件:填入案件名稱與死亡日;如已確認知悉日及法院公告期滿日,也分別填入。
- 查看有起算依據的日期:死亡登記為事件後 30 日;拋棄繼承與遺產清冊為知悉日起 3 個月;遺產稅申報為死亡日起 6 個月。法院公告期滿日只採您輸入的裁定或公告日期。
- 勾選已完成項目:完成某項程序後勾選,倒數即顯示「已完成」並從進度統計中移除。
- 新增備註與切換狀態:展開案件可填寫備註並切換「進行中/已完成/暫停」狀態,方便多案件並行管理。
常見問題
各日期的起算依據是什麼?
死亡登記依戶籍法第 48 條,自事件發生或確定後 30 日;拋棄繼承與遺產清冊分別依民法第 1174 條、第 1156 條,自知悉得繼承時起 3 個月;遺產稅申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,自死亡日起 6 個月。三個月與六個月按曆計算,不固定換算成 90 日或 183 日。
不知道知悉日或法院公告期滿日怎麼辦?
不要以死亡日代替。工具會顯示「待輸入知悉日」或「待輸入法院公告期滿日」;起算日有爭議時,應向受理法院或專業人員確認。
遺產稅申報期限可以延長嗎?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6 條規定,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,應在原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;一般延長以 3 個月為限。尚未核准的延長不會由工具自動加入。
資料存在哪裡?換手機或清除瀏覽器資料會不會不見?
資料儲存於您裝置的 localStorage,完全在本機運作,不上傳任何伺服器,亦不與他人共享。但代價是:清除瀏覽器資料、換瀏覽器、換手機都會消失。若需跨裝置同步或長期保存,請登入帳號使用儲存功能,或自行備份。
本工具適合追蹤多個案件嗎?
本工具設計給個人與家屬追蹤繼承相關期限,適合單一或少量案件,介面簡化、無多人協作功能。若案件數量較多,建議自行搭配試算表或其他工具輔助管理。
倒數顯示「逾期 N 天」但我已經辦完了,怎麼移除?
展開該案件,找到對應期限列,點選最左側勾選框標記為「已完成」,倒數即會變為「已完成」並從統計移除。若整個案件已結案,可將案件狀態改為「已完成」,整張卡片會收進已完成統計,不再列入逾期警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