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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留分基礎 · 民法第 1223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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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留分基礎與假設情境試算

依民法第 1223 條整理比例,並依使用者輸入做假設分配比較。本頁不判定侵害、扣減對象或可追索金額。

A · 繼承人組成
B · 遺產與分配
計算基礎
遺產總額
加計生前贈與
扣除輸入債務
計算基礎合計
各繼承人特留分明細
繼承人 應繼分 特留分 特留分金額 假設可得 假設差額
假設情境摘要
法律依據:民法第 1223 條(特留分比例)、民法第 1224 條(由第 1173 條算定的應繼財產除去債務額)、民法第 1225 條(遺贈致不足時的扣減)。官方條文核對日:2026-07-26。民法沒有在第 1225 條寫入可套用所有爭議的統一期限,本頁不顯示固定 2 年/10 年倒數。
⚠️ 注意:民法第 1148-1 條是繼承債務清償責任範圍規定,不是特留分加回公式。
⚠️ 計算假設(請詳讀):本工具以「遺贈先扣,剩餘按應繼分公平分配」為計算邏輯。若遺囑對特定繼承人超額指定(如:兩子女但遺囑把 80% 給長子),本工具無法辨識指定對象,計算結果可能未反映被超額指定者以外的繼承人實際情形。遇此情境:請先算出「若無遺囑」各人應繼分,再比對實際分配差額。建議委請律師試算。
📌 扣減範圍與順序涉及遺贈、指定應繼分及個案遺囑內容,本工具不引用尚未完成司法院原文核對的裁判案號,實際主張前請由律師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