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與稅試算 · 遺贈稅法§22§19
贈與稅試算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計算年度贈與稅,提供分年規劃建議及與繼承稅之比較。2026年年度免稅額 244 萬元。
1 · 年度贈與試算
2 · 多年分年規劃試算
3 · 贈與 vs 繼承 節稅比較
法律依據:遺贈稅法§22(年度免稅額 244 萬)、§19(稅率:2,811 萬以下 10%、2,811 萬~5,621 萬 15%、5,621 萬以上 20%,依財政部 113/11/28 公告 114/01/01 起適用)、§5(視為贈與,詳見下方)。配偶間贈與依§20 第 1 項第 6 款不計入贈與總額,全額免稅。
📢 遺贈稅法 §5 視為贈與 6 款(以贈與論,課徵贈與稅)
① 債務免除/承擔: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他人債務 — 免除/承擔之金額視為贈與。
② 以自己之財產為他人購置財產:購置之財產視為贈與(不動產則以該不動產視為贈與)。
③ 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:以顯著低於市價之代價讓與財產、免除或承擔債務者,其差額部分視為贈與。
④ 限制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財產:由其法定代理人贈與論(但能證明資金屬購買人所有者除外)。
⑤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:視為贈與(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證明,且該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者除外)。
⑥ 信託利益:信託行為明定信託利益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,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(§5-1)。
⚠️ 以上 6 款均須申報贈與稅;若有疑義請諮詢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。二親等買賣(第 5 款)最常見於父母→子女不動產轉讓,需備齊金流證明
① 債務免除/承擔: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他人債務 — 免除/承擔之金額視為贈與。
② 以自己之財產為他人購置財產:購置之財產視為贈與(不動產則以該不動產視為贈與)。
③ 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:以顯著低於市價之代價讓與財產、免除或承擔債務者,其差額部分視為贈與。
④ 限制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財產:由其法定代理人贈與論(但能證明資金屬購買人所有者除外)。
⑤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:視為贈與(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證明,且該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者除外)。
⑥ 信託利益:信託行為明定信託利益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,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(§5-1)。
⚠️ 以上 6 款均須申報贈與稅;若有疑義請諮詢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。二親等買賣(第 5 款)最常見於父母→子女不動產轉讓,需備齊金流證明
試算結果
本次贈與稅試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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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免稅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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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已累計贈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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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贈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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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計贈與合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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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已用免稅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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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餘免稅空間
—
本次課稅贈與淨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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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應繳贈與稅
—
⚖ 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9條(2026年適用)、第22條(年度免稅額244萬)。本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贈與稅申報期限: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。
進階規劃 · 分年贈與最優方案
比較分年贈與與直接繼承的稅負差異,找出最省稅策略與建議執行年限。
A · 基本資料
B · 贈與條件
建議方案
每年免稅贈與額(1 贈與人)
—
N 年累積免稅贈與
—
剩餘需以其他方式移轉
—
YEAR · PLAN
稅負比較
| 方案 | 移轉方式 | 預估稅負 |
|---|
說明: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為每位贈與人每年合計(§22),非每位受贈人。超過免稅額部分依10%稅率課稅(§19)。若受贈人為配偶,免稅額另計(不同申報)。本試算不計複利增值、未來法規調整。
分年日曆 · 免稅移轉排程
輸入總金額與受贈人數,自動產生逐年贈與排程表,掌握每年免稅額分配及累計進度。
贈與條件設定
計算邏輯:每位贈與人每年免稅額 244 萬(§22);夫妻雙贈與 = 2 × 244 萬;婚嫁贈與可額外加碼 100 萬(§20-1,子女結婚年度適用)。日曆自動排列至全數移轉完畢。
移轉摘要
總贈與金額
—
年度免稅額度
—
預計完成年數
—
累計節省贈與稅
—
已移轉
0%
逐年贈與排程
—
⚖ 分年贈與日曆僅供規劃參考。每年度免稅額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,實際執行時請注意:(1) 贈與行為發生日起 30 日內申報;(2) 不動產贈與需另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;(3) 遺產及贈與稅法§15 規定,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之贈與視為遺產。
常見問題
2026 年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是多少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22,每位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在 244 萬元以下者,免課贈與稅。免稅額以「贈與人」為單位計算,不分受贈人人數,亦不分次數,年度合計超過 244 萬元才需申報及課稅。
贈與稅的稅率怎麼計算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19 採三級累進稅率:課稅贈與淨額在 2,811 萬元以下適用 10%;超過 2,811 萬至 5,621 萬元部分適用 15%;超過 5,621 萬元部分適用 20%。級距金額為財政部 113/11/28 公告,自 114/01/01 起適用。
配偶之間贈與要繳贈與稅嗎?
不需要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20 第 1 項第 6 款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無論金額多寡均免課贈與稅,亦不佔用每年 244 萬元免稅額。
子女結婚時父母贈與是否有額外免稅額?
有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20 第 1 項第 7 款,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,總金額不超過 100 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。此 100 萬元為父或母各自獨立計算,並可與每年 244 萬元免稅額合併使用。
贈與稅應該在何時申報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24 第 1 項,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時,應自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,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。逾期申報依§44 處罰。
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會被視為贈與嗎?
原則上會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5 第 6 款,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。但若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,且該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者,得免列入贈與。實務上需備齊銀行匯款紀錄、資金來源證明等金流文件。
分年贈與真的能節省遺產稅嗎?
可以,但須注意「死亡前 2 年贈與回溯」規定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15,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、依民法§1138 及§1140 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之財產,仍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。因此分年贈與規劃宜及早展開,並分散給多名受贈人,以提高免稅效益。
本工具的試算結果可以直接拿去申報嗎?
本工具僅提供初步試算與規劃參考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。實際應納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如涉及不動產贈與、信託、視為贈與情形或跨境贈與,建議諮詢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,並備齊金流與證明文件。
使用步驟
- 輸入年度贈與資料:在「年度試算」分頁填入本年度已累計贈與金額、本次擬贈與金額及受贈人身份。
- 查看免稅額與稅額試算:系統依遺贈稅法§22 年度免稅額 244 萬元,扣除累計後依§19 三段稅率計算應納贈與稅。
- 規劃分年贈與或產生分年日曆:切換到「進階規劃」或「分年日曆」分頁,工具逐年安排免稅額並比較與直接繼承的稅負。
- 於 30 日內完成申報:依遺贈稅法§24,超過免稅額之贈與應於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