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p 1 of 2 · 不動產資料
不動產繼承試算
輸入死亡日當期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,整理不動產申報估值;不從單一資產推算整體遺產稅或應繼分。
遺贈稅法§10
土地稅法§28
不動產明細
本頁不估算地價稅或房屋稅:兩者還涉及土地歸戶、累進起點地價、自用資格、房屋用途、戶數及地方差別稅率,無法只靠這些欄位可靠判定。
房地合一稅 2.0 · 所得稅法§4-4§14-4
房地合一稅試算
依您已確認的新制適用範圍、持有期間、成本費用及優惠要件提供條件式情境;工具不判定個案資格。
重要提醒:2021/7/1 後出售的房地,適用房地合一稅2.0。繼承取得者,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被繼承人的持有年數(所得稅法§4-5第1項第5款)。
Step 1 · 基本資料
Step 2 · 稅務條件
自住優惠條件: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,且無出租、無供營業,連續居住滿6年,課稅所得前400萬免稅,稅率10%。
房地合一稅率(新制 2.0,2021/7/1起)
| 持有年數 | 稅率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未滿 2 年 | 45% | 短期持有 |
| 2 年以上未滿 5 年 | 35% | 一般持有 |
|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| 20% | 中長期持有 |
| 10 年以上 | 15% | 長期持有 |
| 自住滿 6 年 | 10% | 自住優惠(課稅所得400萬免稅) |
繼承取得者,持有期間可併計被繼承人持有年數。若符合「非自願因素」(因無力償還遺留下來擔保該房地之貸款,致被迫出售),且持有未滿 5 年,得例外適用 20% 稅率。
試算結果
條件式房地合一稅情境
NT$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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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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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年數(從被繼承人取得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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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稅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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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售價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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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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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列舉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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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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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稅課稅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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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估應納稅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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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售價扣本情境所得稅(未扣房貸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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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所得稅法§4-4、所得稅法§4-5、所得稅法§14-4(房地合一稅2.0,2021/7/1起)。繼承取得者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被繼承人持有年數(所得稅法§4-5第1項第5款)。本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,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員。
使用步驟
- 新增不動產明細:逐筆輸入死亡日當期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。
- 查看申報估值:工具只加總本頁不動產價值,不扣整體免稅額,也不推算法定應繼分。
- 帶入整體遺產:如需遺產稅或應繼分,請另用綜合計算器合計全部財產、債務與扣除項目。
- 出售情境:只有在新舊制、成本費用及優惠資格均已確認時,才使用出售試算;結果不取代稽徵機關認定。
常見問題
遺產中的不動產如何認列價值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§10,遺產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估定。土地以「公告土地現值」、房屋以「房屋評定現值」計算,而非市場行情或實際成交價。此基準同時適用於遺產稅與不動產稅基認列。
繼承不動產要繳土地增值稅嗎?
土地稅法第 28 條規定,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;日後另行移轉時仍須依當時交易與個案條件判斷。
這個不動產合計能直接算遺產稅嗎?
不能。應納遺產稅須合計全部遺產,再處理免稅額、扣除額、債務與扣抵項目。本頁不從單一類資產推算稅額。
為什麼本頁不估地價稅與房屋稅?
地價稅涉及土地歸戶、累進起點地價與自用要件;房屋稅涉及用途、戶數、地方差別稅率及申報狀態。只靠本頁欄位無法可靠判定,因此不自動產生持有稅。
繼承後馬上賣掉不動產要繳房地合一稅嗎?
可能要。依所得稅法§4-4 及§14-4 房地合一稅 2.0(2021/7/1 起施行),個人出售房地,課稅所得乘以稅率。重要的是依§4-5 第 1 項第 5 款,繼承取得者「持有期間」可合併計算被繼承人持有年數,而非從繼承日重新起算,因此實際稅率可能比預期低。
房地合一稅 2.0 的稅率怎麼分?
依所得稅法§14-4,個人出售房地之稅率:持有未滿 2 年 45%;2 年以上未滿 5 年 35%;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20%;10 年以上 15%。若符合自住要件(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且無出租、無營業使用,並連續滿 6 年)且課稅所得未超過 400 萬,免稅;超過部分稅率 10%。因繼承債務被迫出售等非自願因素,持有未滿 5 年者得適用 20%。
繼承人多人時,不動產要怎麼分割?
依民法§1151,繼承人有數人時,在分割遺產前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。繼承人可依§1164 隨時請求分割遺產,分割方法可協議定之;協議不成者得聲請法院裁判分割。本工具僅就稅基與應繼分價值試算,實際分割方案應依繼承人協議或法院裁判為準。
本工具的稅額試算可以直接拿去報稅嗎?
本工具僅提供初步試算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。實際應納稅額以國稅局、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涉及多筆不動產、農地、公設保留地、繼承債務、跨境財產或自住優惠申請者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、地政士或稅務代理人。